微软公司在FCC的一项诉讼案中支持SpaceX Starlink互联网卫星群的申请失败了 ,因为FCC委员会上周通过了一项新的规则制定建议通知。这些规则旨在管理12GHz无线频谱,并概述了卫星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是否将继续拥有对某些部分的优先访问权,还是多视频数据分发服务(MVDDS)提供商等地面用户可以确保访问以前分配给卫星公司的无线频谱。

微软向FCC提出地面12GHz使用会对Azure模块化数据中心产生潜在干扰,作为不制定新规则的理由。去年10月底,微软和SpaceX联手,通过微软称之为Azure模块化数据中心的Azure新产品,使前者的Azure云计算平台用户能够接入SpaceX的卫星互联网。通过Starlink,微软将把其MDC连接到客户的数据中心,并确保所有与数据相关的需求都能在远程得到充分满足。

SpaceX和MVDDS供应商之间的斗争是Starlink推出的核心,因为它涉及Starlink用户将使用的消费者终端与低地轨道(LEO)卫星连接。这些终端使用12GHz频段进行数据下行(卫星到终端),SpaceX和其他卫星互联网提供商可以优先使用这些频率。这种访问成为MVDDS提供商2016年提交的规则制定请愿书的中心,他们要求FCC撤销卫星运营商获得的优惠待遇,或者将它们完全踢出频谱。他们这一论点的依据是,卫星互联网领域几乎没有任何发展,MVDDS(地面)和卫星互联网业务之间不可能共存。

微软在给FCC的信中指出,由于其Azure模块化数据中心也将使用用户终端来连接SpaceX的卫星,而这些终端的准确位置要到设备安装的最后阶段才能知道。微软认为,如果其服务也使用与Starlink终端相同的频率,这将使其服务受到地面业务的干扰。此外,微软还继续认为,如果与MVDDS提供商共享频谱,Azure的一些用例将特别容易受到其他12GHz用户的干扰。这些用途包括应急响应和国家安全,由于披露方面的考虑,微软认为后者的位置共享是不可能的。

SpaceX表示,利用微软的基础设施和能力 与Starlink的点对点通信,它可以为客户提供非凡的能力。有一个基于卫星的系统,你可以不需要光纤就能把数据送到地球上另一个需要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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